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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亩花生绝收,直接损失400多万!背后的农药造假链曝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82
 
 
      花生等农作物种植户大多是些老年人,缺乏专业知识,一心想着发财的何俊健就是瞄准这一“商机”,生产假农药赚上了一笔,却严重坑害了数百户农民。

      一些农村地区,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从事粮食生产的多为留守老人,于是有些不法分子就利用留守老人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不强等弱点,采取冒名顶替、异地加工生产、电视网上宣传等手段,把假冒伪劣农药吹嘘成能有效预防根腐病、茎枯病、青枯病,提高花生抗旱耐涝能力和产量的“特效药”予以销售,结果导致河南南阳的大批留守老人购买并施用这种“特效药”(假冒农药),造成大面积花生焖种、烂种等绝收现象的发生。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农药犯罪对这起坑农害农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何俊健提起公诉。

      花生用完“特效药”绝收了

      2017年4月,作为全国13个花生种植面积超过10万公顷主产区之一的河南南阳,一片春耕播种、忙忙碌碌的景象。但是,家住南阳市宛城区高庙乡的刘老汉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由于遭遇了“根腐病”的侵袭,他家一个月前种下的20多亩花生不仅没见花生苗破土发芽,甚至出现大面积的焖种、烂种的现象。

      在痛心疾首的刘老汉心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问号:尽管受不良天气影响,容易诱发花生“根腐病”,可是自己毕竟很早就从正规农药经销部购买了专门防治这种病虫害的“特效药”农药,也按照上面的说明,及时、按量进行拌种施药的,可不知为啥,这农药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

      刘老汉来到邻村花生种植大户花宋某家的地头了解情况。“以前我们经常在经销商吴居川那里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也没有出现什么问题,感觉不是花生种子有问题,可能是拌种剂的问题。”宋某在花生种不出芽之后,也开始怀疑吴居川的花生拌种剂有些“不对劲”。

      带着这些疑问,刘老汉和宋某来到高庙乡绿园农业种植合作社经销商吴居川处讨个说法。吴居川便联系生产厂家、询问缘由,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没有解决。经过商量,他们把这一情况反映给高庙乡政府,想让农业主管部门出面给予解决。

      针对刘老汉等农户反映的情况,高庙乡政府工作人员认为案情重大,遂向高庙乡领导做了汇报。“这可是我们乡农民一季子的收成,要是被耽误了,老百姓夏季靠什么收入,那损失可不小啊。”高庙乡感到事件严重,及时邀请了宛城区农业局农技局技术专家,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专家组在刘老汉等种植户的引导下,来到生病的花生地,刨开一垄花生,只见花生已经霉烂,也并没有出芽。于是技术人员将霉烂的花生和土壤样品装入检测袋中带回检测。

      经检测,花生种没有问题,便怀疑是拌种剂这种“特效药”存在猫腻。由于技术受限,他们便找到销售花生拌种剂的该乡绿园农业种植合作社经销商吴居川,对其销售的拌种剂收取样品后,送往河南省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技术检测。

      结论为,这种拌种剂农药全都是假劣农药。专家介绍说:“土壤施入该拌种剂后,造成了氮、磷、钾比例严重失衡,酸碱度偏高,不利于花生等农作物生长,伴有大面积的焖种、烂种现象,同时还将造成土壤板结并含有有害物质而影响下一季作物的种植、生成等。”

      千里追查生产地
      大量生产杀虫剂、叶面肥、除草剂


      案发后,高庙乡政府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宛城区公安机关。鉴于此案案情复杂、性质恶劣、社会影响面广,公安机关又将这一情况通报到宛城区检察院,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联合宛城区公安、农业等政府部门对辖区及社旗县邻近的两个乡镇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明,宛城区、社旗县等四个乡镇共有4400亩花生因“药”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00多万元。

      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吴居川立案侦查。不久,吴居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渐渐地,一家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生产销售公司浮出水面。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办案人员认真分析药品生产、销售渠道和特点规律,沿着吴居川提供的秘密线索,化装成经销商,以实地考察为名,千里奔波于郑州、周口、武威、南阳之间,基本上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何俊健从事生产、制售假农药的犯罪事实:

      何俊健是郑州市人,之前曾在豫东地区扶沟县棉麻公司卖农药,干了十年左右。2011年2月,何俊健在郑州成立郑州互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郑州“互惠”公司),自己担任该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地址设在郑州市杨金路中段嘉阳科技广场5号楼,并申请办理了营业执照,确定公司经营范围:农资、农药、农产品。

      经调查发现,何俊健公司注册的有“互惠”和“六方”两个农资商标,均由其妻子王某某注册。其公司卖出去的农资大部分都是以这两个商标卖出去的,而销售的农药一部分是由郑州“互惠”公司自己生产的,另一部分却是进别的厂家的货。何俊健采取“借鸡下蛋”的不法手段,利用周口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的农药生产资质(挂靠在该公司名下),并在该公司的厂子里租了一个生产厂房,大量生产“杀虫剂”“叶面肥”“除草剂”三类农药。

      经反复比对,办案人员意外发现:宛城区、社旗县大多数种植农户使用的问题农药商标的生产厂家却是“甘肃武威春晖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威春晖公司)。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是不是有人冒用这家公司的商标?

      办案人员马不停蹄,急忙从周口赶到甘肃武威的“春晖公司”,核查了解到该公司确实生产的有该种农药,但这种拌种剂主要是在玉米除虫时使用的,与何俊健生产的花生拌种剂有截然不同的差距:前者对玉米拌种无害,后者对花生拌种的生成环境有害。

      “这肯定是套用我们公司的商标,冒用别的生产厂家,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其危害性很大,建议追查,还我们一个清白!”武威春晖公司负责人说。办案人员敏锐地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电话请示院领导,决定前往郑州对犯罪嫌疑人何俊健实施抓捕。

      2017年7月6日,办案人员将逃至北京的何俊健抓获到案。审讯之初,何俊健一直避重就轻,不认账。

      狸猫换太子
      登记时玉米,改成花生种子包衣剂


      随着审查工作的扎实推进,何俊健难抵金钱诱惑、追求“致富捷径”而采用“狸猫换太子”的调包术、生产假药坑害数百名留守老人的恶劣行迹很快被侦查机关勾勒出来。

      近年来,市场上的农药拌种剂销售很是火爆,由于何俊健自己开设的“互惠”公司只有做农药农资经营的资格,没有农药生产的资质,于是他便想到冒用别的公司名字制售拌种剂的办法。

      何俊健供述说:“原来农药的登记作物是玉米,但我换了个名字,并且产品标签上标明是花生种子包衣剂。另外,我还把登记证用在花生上,是因为在农药这一行,超出登记证范围也是普遍现象,我也没在意这个事,只要能给买方提供出农药生产许可证就行了。”

      于是,何俊健就给厂家提供“吡虫啉”和“福美双”这两种原药,让厂家参照“武威春晖公司”农药登记的配方比例来调配生产,还提供箱子、瓶子、标签等包装材料,标签上印制“六方”商标,因为是冒用正规厂家的农药登记证,武威春晖公司登记的该种农药里面含有烯唑醇,所以为了和登记证上的一致,何俊健就在标签上将生产厂家印制成“甘肃武威春晖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整套工作完成后,便开始投入生产。

      为了取得销售商和群众的信赖,何俊健利用低价或给予销售商“回扣”、“返利”的办法,挂靠周口某化工有限公司在电视和相关网络上宣传自己的花生拌种剂的作用与功效,进一步提高了该产品的诚信度和受众率。

      据了解,自2017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何俊健以每箱180元(每瓶9元)的价格先后四次向南阳宛城区经销商吴居川处销售了花生拌种剂共计248箱(每箱20瓶,一瓶拌一亩),共计4.464万元。

      经营化肥、种子、农药生意十几年
      专骗“留守老人”


      吴居川只有初中文化,经人介绍走上经销农资之路,经过几年打拼后,办起了宛城区绿园农业种植合作社。2016年,吴居川在网上搜了搜“花生包衣剂”,看哪种产品卖得好。后来在网上做了详细的了解和比较,感觉周口太康一家公司(实际是周口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包巧牌”拌种剂不错,吴就和厂家取得联系,得知一个叫何俊健的公司经理负责南阳这个片区的销售。

      于是,吴居川便从何俊健那里进了有四五十箱花生拌种剂后,以每瓶20元的价格,卖给种植户们,由于这些种植户绝大多数为留守老人,文化程度低,加之吴居川从事化肥、种子、农药等产品生意多年了,口碑也不错,卖得不错,也赚了不少钱。

      今年4月至6月期间,吴居川分三次从何俊健那里购得花生拌种剂。在其经营的高庙乡绿园农业种植合作社里,办案人员找到了何俊健曾向吴居川提供的周口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以及武威春晖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

      办案人员讯问吴居川:“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药经营单位购进农药需要将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并且质量检验,这些常识,你应该不陌生吧?”

      吴居川有些后悔地说:“我从事经营化肥、种子、农药生意有十几年了,去年还在洛阳参加过农科院组织的培训,农药经营单位购进农药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懂得,都学习过。我一是想着现在农药查得很严,而且去年还卖过,没有出现问题,并且何俊健给我提供的相关各种执照,想着没有事,所以没有认真核对;二是我从网上意外地发现有些地区经常发生花生根腐病、茎枯病、青枯病等,由于市场上缺乏对应的防治药物,当地老农民对类似农药的需求很迫切。没想到,竟会酿成这么大的过错。”

      经办案人员进一步核实,吴居川(另案处理)在明知未辨明该药品真伪的情况下,仍以每瓶20元的价格向高庙乡、红泥湾镇、社旗县晋庄镇、大冯营乡四地留守在家的种植户销售花生拌种剂,累计销售221箱,销售总数额为8.84万元。高庙乡等地种植户在使用了该拌种剂后,播种的花生出现了大量的烂芽、焖种现象。经南阳市农药监督检验站鉴定,该拌种剂是造成花生烂芽、焖种、不出苗的主要原因。后经物价部门初步鉴定,高庙乡等地914户花生种植户的经济损失为数百万元。

      文章转自方圆法治网,内容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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