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财经 » 正文

合肥丰乐种业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273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合肥丰乐种业(7.740, -0.23, -2.89%)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17--052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余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念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退出酒店服务业并处置丰乐大酒店资产的情况: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退出酒店服务业并处置丰乐大酒店资产的议案》,将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乐大酒店公司”)进行清算关闭并处置其相关资产。该事项已经合肥市国资委2016年第21次主任办公会通过,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
 
  公司委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丰乐大酒店相关资产以评估备案价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合肥政投”)。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及丰乐大酒店公司与合肥政投分别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成交价格分别为人民币28,415,600元和人民币96,901,900元,共计为125,317,500 元。截至2017年9月28日,合肥政投支付清了全部款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17--042号公告。
 
  2、关于投资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五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2016年9月13日,丰乐种业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关于投资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公司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简称“技术中心”)。该中心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西北角,利用自有土地6920㎡(约10.38亩)进行建设。
 
  本项目已经合肥市国资委同意批准,项目规划已得到合肥市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7次主任会审查通过。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16- 034号公告。
 
  3、关于公司部分账户及资产被冻结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接到农业银行(3.740, 0.02, 0.54%)合肥城西支行通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因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诉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或“公司”、“我公司”)等八名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深圳市和君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君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做出(2016)粤03民初2490号、2492号民事裁定,并对我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房产、土地采取了冻结、查封的强制措施。公司收到诉讼通知后已采取多种方式寻找解决方案,积极应诉,深圳中院已于2017年9月14日对该案开庭审理,未宣布审判结果。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7- 001 、023、027号公告。
 
  4、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017年1-3季度,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损益情况如下:
 
  ■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