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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加快植物新品种保护维护育种者合法权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8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浏览次数:137
 

河南农业大学教授、著名玉米遗传育种专家陈伟程:

加快植物新品种保护维护育种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李晓辉

    11月2日,农业部种子市场监管座谈会一结束,河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伟程就匆忙赶火车去了南繁基地。

    陈教授是我国著名玉米遗传育种专家。他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农业科研人员,最大的心愿就是亲手培育出一种好的种子,最大的苦恼是品种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

    “种子‘套牌’就是挂羊头卖狗肉。”陈教授无奈地说,“一个好的品种在市场上刚刚展露头角,其亲本自交系很快就被多家单位和个人窃取,随即扩繁、制种,套包销售。育种者对此深恶痛绝,我们也深受其害。”

    众所周知,育成一个新品种不难,但要育成一个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品种绝非易事。有人形容品种选育过程是“十年磨一剑”,绝非夸大其词。一些知名的育种专家,耗费一生的精力,有时也难以育成几个在商业上具有重大利用价值的优良品种。

    陈教授说,优良品种是种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以

    及持续发展的能力。目前,我国种子市场“套牌”销售之风屡禁不止,大有越演越烈之势,给合法生产销售的企业和品种权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打击了育种创新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新品种从申请到获得保护授权时间过于冗长。比如我们育成的优良品种‘伟科702’的亲本自交系金系865与杂交种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迄今均未得到授权。2012年至今我们发现了35家侵权生产该品种的单位和个人,但由于法院对未获品种权的侵权诉讼不予授理,我们对此也无可奈何。”陈教授说,维权之难一言难尽。

    为了遏制“套牌”侵权行为的继续蔓延,陈教授建议,加快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审批、授权的速度,最好在品种审定程序结束的同时获得新品种保护的授权,对在生产上表现特别优异、目前已大规模推广并被严重侵权生产销售的新品种,应特事特办,尽快给予保护授权。重点打击非法侵权生产的源头,对“套牌”侵权行为给以经济重罚,乃至取消其营业执照,逐出种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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